我市文物保护单位情况

 

古为百越之地的梧州是一座有着二千多年历史的古城,有丰富的历史遗存。近年来我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切实做好保护文物工作,经过两次的文物普查,发现了一批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我市将一批不可移动文物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目前,全市有文物保护单位125个,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3个,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2个,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10个。其中有代表性的历史遗存有:

1)古墓群、遗址类:战国—汉时期的花果山古墓群、汉—晋时期的梧州古墓葬群和新圩古墓群、汉—南朝的古龙窑址、宋朝的元丰鉴铸钱遗址和中和窑址、明朝的明桂王墓地;

2)古建筑类:宋—清时期的龙母太庙,清朝的太平天国在永安活动旧址、梧州白鹤观、邓公庙、“五世衍祥”牌坊、允升塔;

3)近现代建筑:李济深故居、英领事署旧址、中共梧州地委·广西特委旧址、梧州中山纪念堂、建设路清代民居群、维新里近代民居群、思达医院旧址、天主教堂等。

这些文物古迹真实地反映了我市在各个不同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科学和社会生活,是我市悠久历史、灿烂文化的重要载体,更是我市进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珍贵资源和特殊优势。